昆明市实行特殊医保报销政策 疑似和确诊病例诊疗费用全额报销
2020-02-14 13:54:3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孙红亮 2月14日,在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晓陵介绍,昆明市已实行特殊医保报销政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救治的所有诊疗费用不受比例限制,全额报销,个人不需要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制定实施便民利民政策,全面落实“两个确保”,即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指导督促药品配送企业保障防控物资配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救治医疗保障工作。

闫晓陵介绍,截至目前,昆明市共拨付备用金5亿2195万元,用于对新冠状病毒肺炎救治的医疗保障。对定点救治医院共计预拨3910万元资金,其中:对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预拨救治医疗保障金1500万元;对市本级协议范围内15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预拨救治医疗保障金750万元;各县(市)区对本级协议范围内17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共计预拨基金1660万元。全市各定点救治医院经费充足,各项救治工作正常开展。目前,市本级医保基金支出户账户结余资金4.6亿元,可确保救治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在昆明市接受救治的,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家属、陪护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不受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限制,不受户籍地限制,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在市外接受救治的我市参保患者,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其所属统筹区及时给予报销,个人垫付费用有困难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及时帮助解决。医护人员按规定纳入工伤医疗保险范围给予保障。

同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救治的所有诊疗费用不受比例限制,全额报销,个人不需要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将救治所需药品、耗材、检测试剂、医疗项目等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受国家及我省医保目录限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用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在结算报销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救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不受医院总额预算指标控制。患者结束诊疗后签字确认即可。截止2月12日,全市27家收治医院累计收治1263人次,累计上报医疗费用总额194.95万元,已全额支付完结。

为便民服务,市医保局还推出取消“特殊慢性病”试点零售药店“不得经营和摆放其他药品及商品”的限制;取消“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凭处方购药限制;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放宽医疗保障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单位和参保人实行“不见面”办事等便民举措,努力为群众和企业解决后顾之忧。

编辑: 李丽朱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