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措并举防范新冠肺炎输入扩散 公共场所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
2020-02-12 21:33:03      来源:昆明信息港

云南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徐毅杰 2月12日下午,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在昆明召开。邀请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向媒体解读《云南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十条措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相关内容,以及“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开发推广有关情况。

《十条措施》:做好应对疫情新一轮输入及输入后扩散的充分准备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陆林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陆林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陆林介绍,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迅速成立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迅速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始终把“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作为防控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外堵输入、内防扩散取得阶段性成效,各项防控措施正有力有序稳步推进、深入落实。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指挥部在全面总结分析我省前阶段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并参考借鉴了上海、北京等省市的做法,制定《云南省防范新冠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及新要求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行健康状况申报,落实个人在传染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的分类管理,对重点地区入滇返滇的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三是继续坚持和巩固三条防线,即入滇人员体温监测、社区网格化管理、发热门诊最大限度的做到早发现、早隔离。四是突出在传染病防控中的四方责任,即政府、部门、社会和个人责任,打一场群防群控、群专结合的人民战争。五是注重宽严适度,充分考虑了既要坚决防控疫情,又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陆林表示:“制定十条措施的目的就是一个,做好应对疫情新一轮输入及输入后扩散的充分准备。”。随着企业复工复厂,人员流动大量增加,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防控压力剧增。我省将根据全国疫情的新形势、新变化而采取的针对性应对措施,具体说就是从前阶段主要以防范湖北、武汉输入为主调整为既要防范来自湖北和武汉的输入,还要防范其他疫情重点地区的病例输入。当前是我省疫情防控的第二个关键时期,这一阶段的防控措施既关系到前期工作能否巩固,更关系到我省今后疫情形势的走向。

《意见》立足云南实际:抓好疫情防控 稳定经济运行

2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修春介绍,《意见》包括5个部分共22条措施,目的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从近期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稳定经济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意见》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放在首位,拿出“真金白银”的政策举措,重点解决疫情期间经济领域的突出矛盾,提出了具有很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的10条措施。

内容包括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领导挂钩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重点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市运行、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在疫情防控前提下正常生产。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企业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

降低实体企业成本。提出减免房租、优惠电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及企业年内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5%至12%范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方面的支持。

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提出对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优先保障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快速通行。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进口物资捐赠、政府采购、口岸通关等方面,采取补贴、税收免征、程序简化、“绿色通道”等特殊措施。

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履行手续。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国有企业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指导因疫情影响不能履约的外贸企业申请“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及时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在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企业对被隔离员工照常支付工资。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托底机制,做好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并给予利率优惠、贷款贴息、免收担保费等支持。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展期还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统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协调服务保障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修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修春

赵修春表示,《意见》立足云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既考虑应对当前疫情的需要,又兼顾稳定全年经济运行的需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稳定经济运行。一方面立足当前,聚焦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降低实体企业成本、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做好保供稳价等方面,抓好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相关工作。另一方面着眼全年,紧扣完成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三大目标任务,抓好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等重点工作,以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可快速回溯病例出入场所

2月11日,我省发布9号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共场所迅速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对此,云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专家组组长、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刘跃文就“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开发推广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是让人们在进入公共场所之前扫一下二维码,离开公共场所前再扫一下二维码,从而有效记录人员在公共场所的活动。万一后期发现确诊病例,可以快速回溯他曾经出入过的场所,从而快速找出可能和他有过接触的人员。当系统快速找出这些人后,就可以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可能接触者发出提醒,提醒他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视情况居家隔离或到定点医院就诊,尽最大可能减少交叉传播的可能性,保护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云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专家组组长、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刘跃文

云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专家组组长、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刘跃文

刘跃文表示,2月10日开始,各地相继复工复产,公共场所人员流动大幅增加,路上的人和车增多,此时交叉传播的危险性增大。最近一段时间发现超市、商场的工作人员还有配餐员被感染,事后追诉谁和这些人接触过非常困难,同时全国也发现了很多的病例,在哪里感染的,从流行病学史是排查不出来的,这给社会带来了非常多的风险。

在此节点,积极推广“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软件,可以有效提高事后追溯工作的精确性和时效性,实现“早发现、早排查、早隔离、早治疗、早预防”的防控目标,尽最大可能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提供数据支撑。

“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设计尽量做到轻量化设计。公共场所管理人员,通过搜索“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填写简单的场所信息,就可以下载到入口和出口两个二维码图片,把这两个图片打印,分别张贴在入口和出口。普通人进入公共场所时,拿微信扫一下码就可以,离开时,也拿微信扫一下码即可。

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