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昆明市疫情防控工作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召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唐琪介绍,疫情发生后,市人社局突出做好农民工和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唐琪
目前,全市全面暂停现场招聘、集中面试、技能培训等相关集体活动,市属技工学校延期开学,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昆明市人社局通过搭建网上求职用工平台,提供一系列线上创业服务,切实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等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创业、求职等保障工作。依托网上办、预约办、延期办等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办理平稳有序。同时,还开通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绿色通道。
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简化招聘程序和设立招聘绿色通道,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此基础上,积极对接省、市、县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休假的职工,企业应支付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300%的工资。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休假的职工,企业应按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200%的工资。相关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掌上春城 记者蔡钧 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