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复杂严峻,处于防控关键期。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群聚集感染,禄劝县结合本县山区面广、农业人口多的实际推出12条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实行“四个一”工作举措开展疫情防控,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
突出指挥体系
覆盖到“每一个自然村”
自然村是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是传染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禄劝下辖17个乡(镇、街道)、194个村(居)委会,2652个村(居)民小组,国土面积4233.91平方公里,总人口48.73万。根据当前疫情发展特点和春节期间大量人员回乡返村实际,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网格化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成立一个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17个战区分指挥部,指挥部下设15个专项工作组。县级总指挥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指挥长,亲自统筹协调;17个战区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兼任战区指挥长;15个专项工作组由县委常委、相关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参照脱贫攻坚模式,逐级细化战区划分,建立县级领导包乡、科级领导包村、党员包户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实现县乡有指挥部、村有作战室、组有工作队的县乡村组四级作战指挥体系,真正把指挥、防控体系延伸到乡镇、部署到村组、落实到户到人。
突出党员带头
组建好“每一个工作组”
禄劝县始终坚持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由党员带头示范,在每一个自然村组织一支6—10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由村组干部(村小组长)任组长,成员由村组干部、党员、返乡大学生、高中生组成,开展设卡、巡逻、监督、劝返、执勤等工作。成立“党员先锋突击队”,不分昼夜坚守在工作一线,分组轮流进村入户宣传,加强村庄卫生督查,积极动员村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组织村组卫生清扫,及时焚烧垃圾和使用过的口罩,共同维护好农村人居环境。
突出严防死守
坚守住“每一个进出口”
禄劝坚持“严控外源、严查内源”的原则,明确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墩等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村口位置”等标识,由工作组负责巡查、维护,并在路口设卡对外劝离、对内劝返。同时要求卡点重点对2020年1月1日至今从武汉市、湖北省来禄劝或途经禄劝的务工群体、学生、游客等各类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截止目前,全县卡点共排查车辆14631辆次、人员37663人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行政村干部带领督查组,定期到各村委会督查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人员排查统计、环境卫生整治、村村响广播播放、留观点工作开展、物资保障及留观人员身体等情况。
突出拉网摸排
管控好“每一个风险点”
各乡镇抽调公路管理所、文广中心、医院、派出所、村卫生室等部门人员,组建舆情监测和宣传组,不断强化农村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疫情正面舆论引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民心不乱。充分发动各村组利用“村村响”设备(大喇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应知应会等宣传语音资料并实时更新,全面细致不间断宣传。同时,关停一切村组活动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工作组和先锋队强化对村民行动监督,要求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不出门、不串门,不请客、不做客,不聚集、不玩牌,不进教堂、不上庙宇,更不得出村,避免人群聚集,特殊情况出门必须佩戴口罩;对打麻将、打扑克、举办红白喜事等人员聚集情况及时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村委会、乡(镇、街道)。在工作组的层层布防下,乡镇集中观察145人,居家观察412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党群合力构筑起了一道坚实厚重的疫情防火墙。(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段佳琪 通讯员刘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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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措施12条》
1.各自然村组织一支6—10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由村组干部(村小组长)任组长,成员由村组干部、党员、返乡大学生、高中生组成,开展设卡、巡逻、监督、劝返、执勤等工作。
2.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墩等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村口位置”等标识,由工作组负责巡查、维护,并在路口设卡对外劝离、对内劝返。
3.村组活动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4.加强村庄卫生监督检查,积极动员村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组织村组卫生清扫,及时焚烧垃圾和使用过的口罩,共同维护好农村人居环境。
5.加强村民行动监督,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不出门、不串门,不请客、不做客,不聚集、不玩牌,不进教堂、不上庙宇,更不得出村,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对打麻将、打扑克、举办红白喜事等人员聚集情况及时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村委会、乡(镇、街道)。
6.加强村民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村内大喇叭、微信群、敲锣、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
7.强化村民习惯养成,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多通风。
8.规范居家隔离人员防控,监督隔离措施落实,粘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
9.对居家隔离人员每天早晚测量体温2次,如有异常及时报告村委会和乡(镇、街道),移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10.居家隔离期限为14天,如无异常,隔离期满经医护人员确认并报请乡(镇、街道)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医学书》后,方可解除隔离。
11.加强村民健康排查,做好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定时探视工作,如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马上就地隔离,并报告乡(镇、街道)防疫网格员采取相应措施。
12.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变化情况,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对迟报、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将严肃处置。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于每日15:30前报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