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寻与楚雄大姚确诊患者同机同车的乘客
2020-02-02 19:08:05
来源:“云南发布”微博
昆明信息港讯 机器人小明 云南省大姚县1名男性,42岁,经楚雄州医疗机构诊断,由楚雄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评估确认,省卫健委公布,于2020年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该患者于1月20日08:41时乘坐由武汉—昆明的高铁G1525次(二等座02车18A)回云南,乘地铁往昆明南屏街五一路地铁站旁驿居酒店住宿一晚,1月21日17:46乘高铁(D396004车07C),18:50到楚雄,乘2路公交车到彝人古镇金龙酒店住宿一晚,1月22日乘17路公交车到楚雄南客运站,乘坐10:36楚雄-大姚客运班车(云E27098)回大姚。
目前患者已在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大姚县境内的密切接触者已进行隔离观察,楚雄回大姚的人员已经排查追踪。鉴于您与确诊的患者共乘以上班次高铁和客车,有感染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寻找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请您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暂时不要外出,坚持每日两次(上、下午各1次)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之一的,请立即就诊;同乘人员不要到人员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会,也不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楚雄州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