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全省倡议推行“不见面”办理社保业务
2020-02-01 23:32:4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2月1日,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发布致全省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的倡议书,呼吁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全省“实施网上经办业务、推行不见面服务”。

倡议书称,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保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险服务,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向全省各参保单位和个人发起“实施网上经办业务、推行不见面服务”的倡议。

疫情期间,请尽量选择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社保网上大厅、云南人社手机APP、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12333咨询电话等不见面、非接触渠道,办理单位及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减少现场办事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齐心协力防控疫情扩散。

企业新参保登记、企业单位及职工参保信息变更、企业职工参保申报、缴费工资申报、停保申报、减员申报等业务,都可以通过网上办理。

个人权益信息查询,含职工养老保险账户信息查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个体缴纳养老保险核定表、城乡居民养老新参保、企业职工养老跨省转移接续申请,待遇领取资格确认,个人养老保险缴费等,也可以网上办理。

此外,还可以网上办理项目新参保申报,项目增员、减员,项目参保查询,项目缴费核定表查询打印,项目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等。

办理渠道:

1.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企业职工跨省转移接续业务)

2.云南社保网上大厅。

(1)单位网厅(提供企业社保网办业务)

(2)按项目参保网厅(提供按项目参保网办业务)

(3)个人网厅(提供个人查询和社保网办业务)

以上网站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 浏览器(Chrome 44.0及以上版本)、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IE 10.0及以上版本)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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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人社手机APP(提供权益查询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业务)

 4.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提供权益查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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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5.云南省网上税务局(提供个人社保缴费业务)。微信公众号:yn9itax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疫情期间,凡不能在网上办理的社保业务,各参保单位可将申报材料通过邮件、微信、传真等方式,提供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据此办理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审核支付等业务,事后再按规定补报正式材料进行归档,确保社保业务不间断、待遇支付无影响。

对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灵活就业人员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手续,受疫情影响逾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对于领取待遇人员近期未办理资格确认的,疫情期间不进行暂停待遇处理。

同时,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将积极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可以拨打当地12333人社热线和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电话,进行社保政策和服务咨询。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还开辟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现已开通工伤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加强工伤认定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采取“基金先行预付,出院及时结算”先行预拨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先支待遇、后补材料”的原则,第一时间拨付相关工伤待遇,与参保单位和医疗机构一起,共同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在推进网上办理和提供“不见面”社保服务的同时,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将在工作时间正常对外开放。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是公共服务场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将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窗口、大厅和办公场所日常通风消毒防护工作,窗口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

个人如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也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工作。

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