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办公室获悉,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昆明市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市民可选择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昆明交警公众微信号自助办理各类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详情如下:
一、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方面的便民工作承诺
1.非现场程序办理的违法行为
(1)建议市民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昆明交警公众微信号自助办理各类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2)无法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昆明交警公众微信号自助办理的违法行为,可待疫情解除后到昆明交警各处理点办理;
(3)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及时处理违法而导致机动车逾期审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作处罚。
2.一般程序办理的违法行为
(1)对被扣留车辆、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与大队确定办理违法行为的时间,不要直接前往大队;
(2)直接前往大队处理的当事人,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自觉维护执法场所办公秩序,并听从大队安排;
(3)车辆扣留期间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4)对作出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的违法行为,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起算时间从扣留之日起计算。
二、办理车驾管业务方面的便民服务承诺
1. 对新车选号、在用车选号、新能源车换牌选号、非本人机动车备案、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等8项机动车业务,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 APP网上办理。
2. 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已预约考试成功的学员,车管所将取消考试并短信告知当事人;对不能按期参加驾驶人考试导致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超期的,车管所将予以延期。
3. 暂停开展驾驶证被扣9-11分和12分以上参加的现场教育工作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预约及考试工作。已经受理预约的驾驶人,系统将进行取消并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
4. 对期满换领驾驶证、遗失补领驾驶证、超龄换领驾驶证、损毁换领驾驶证、延期换领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证明、延期驾驶证审验、提交驾驶证证件照片、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等9项驾驶证业务,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 APP网上办理。
5. 特别提示:驾驶证被记满12分以上驾驶人,在未参加满分学习并通过考试合格之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6. 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咨询电话如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咨询电话:0871-63055224,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业务咨询电话:0871-63055208机动车业务咨询电话:0871-63055582。
上述电话咨询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2:30至17:00,其余时间电话咨询请拨打0871-67267863。
7.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请您选择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措施。恢复办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