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万亿!云南2018年GDP据普查结果修订为20881亿元
2020-01-20 19:07:41      来源:开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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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20日下午举行的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的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果: 国家统计局根据普查结果修订了全国和各省(区、市)的2018年GDP数据。

我省2018年GDP总量修订为20881亿元,比快报数增加3000亿。这标志着,2018年云南地区生产总值迈上2万亿元台阶,取得了新的历史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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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普经过6.3万名普查人员两年多夜以继日的艰苦努力,完成了数据采集和主要数据汇总评估工作。

经国家统计局修订,

2018年

我省GDP总量修订为20881亿元

比快报数增加3000亿。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499亿元;

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268亿元,

增加311亿元;

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1114亿元,

增加26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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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解读

二、三产业法人增加26万  

2018年末,我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5.33万个,比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年末增加26.16万个,增长136.5%;产业活动单位55.58万个,增加28.10万个,增长102.3%;个体经营户237.27万个,增加51.76万个,增长27.95%。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4.17万个,占31.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28万个,占11.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7万个,占10.8%。 

按地区分,昆明市15.86万个,占35.0%;曲靖市3.63万个,占8.0%;红河州3.61万个,占8.0%。 

按机构类型分,企业法人单位36.22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24.26万个,增长202.8%。其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5%,集体企业占0.8%,股份合作企业占0.1%,联营企业占0.1 %,有限责任公司占13.5%,股份有限公司占1.6%,私营企业占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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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万人从事二三产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21.03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81.53万人,增长12.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76.68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35.63万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85.40万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46.89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53.31万人。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10.30万人,占15.3%;制造业95.97万人,占13.3%;批发和零售业86.48万人,占12.0%。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48.79万人,占45.5%;住宿和餐饮业93.42万人,占1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3.92万人,占9.9% 。

按地区分,昆明市236.38万人,占32.8%;红河州65.93万人,占9.1%;曲靖市64.80万人,占9.0%。 

金碧坊

第三产业单位资产占比超80%

从资产看,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0595.0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19.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80.2%。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3387.0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7.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2.5%。

从营业收入看,2018年,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4425.4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7.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2.4% 。

高技术制造企业增长86.8%

从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方面来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2018年末,全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8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6%;高技术制造业方面,2018年末,全省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54个,比2013年末增长86.8%,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7.2%。研发投入方面,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研发经费支出9.2亿元,比2013年增长50.9%,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9.2%。文化产业方面,2018年末,全省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35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206.1%;从业人员31.43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45.6%;资产总计3628.0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7.1%。

“四经普”

85.3万条信息背后体现创新提高水平

四经普成为了我国普查史上信息化程度最高的一次普查,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首次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推进大数据和普查数据融合,切实提高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业务资料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推送的部门信息,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省级部门行政记录、业务资料和国务院经普办推送云南的部门信息,收集、整理了25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363.8万条,通过比对、合并、排重后生成普查底册单位信息85.3万条。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减轻调查对象负担和普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共检查19287个法人和产业单位

全省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普查13项业务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核,加强对普查数据实时监控。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按照“省级抽查、州市互查、县级自查”的原则,省四经普办组织开展了经济普查史上规模最大的事后质量检查,全省共检查了528个普查小区,19287个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12972户个体经营户。配合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我省9个州市的9个县(市、区)、27个样本普查小区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我省数据检查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的方式一致,均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检查和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国家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省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符合普查方案规定标准,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第四次经济普查  

海量数据为编制“十四五”提供基础

四经普全面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系统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获得了极其宝贵的海量数据,是对云南经济的一次高质量“体检”。总的看,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个普查过程公开透明、严谨规范,全面摸清了我省“经济家底”,客观真实反映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普查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经普获取的普查资料是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深入推进普查数据开放开发,积极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丰富普查数据发布手段,确保普查结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提升政府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为我省总结好“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提供基础数据,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