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01-20 17:46:43      来源:云南网 —曲靖日报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兴友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一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中共曲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3次,组织专题询问3次,进行工作评议3次,开展专题调查、视察、执法检查14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个,作出决议决定11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3人次,批准接受辞职8人,补选省人大代表1名,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把人大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市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做到事前主动请示、事后及时报告,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谋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完善党组工作机制,坚持重要问题、重大事项由常委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委会党组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人大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始终做到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步调上同频、行动上同力,确保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三)服从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始终做到党委有安排、人大有行动,综合运用专题调查、专题询问、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履行包保责任,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稳增长等重点工作。常委会领导积极挂联重点项目,全力抓好协调推进。对市委安排的产业扶贫、工业转型升级、区域教育中心建设等事项,常委会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国地级市100强”的目标,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一)加强立法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有效管用,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立法中的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始终,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确定立法项目、制定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中,常委会党组认真研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并就相关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法规草案审议通过前向市委报告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为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曲靖实际,在编制2019年度立法计划过程中,注重与立法规划相衔接,确保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把《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列入报批项目,把《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列入制定项目,将《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曲靖市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作为立法调研项目。按照任务要求,推动立法计划有效落实。

立法质量不断提升。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常委会认真研究立法中涉及的重点、焦点、难点问题,加强立法调研与协调,提高法规草案起草质量,及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的作用,委托在曲靖师院设立的曲靖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对法规草案进行立法中评估。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讨论修改,《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分别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分别于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我市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得到了省人大及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监督工作,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狠下功夫,积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正确实施,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注重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常委会持续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一是突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听取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专题调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推动了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提出了坚持规划先行,及早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意见建议,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审查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2019年专项预算调整和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全市和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监督,严格预算草案审查程序,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基本流程;听取审议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促进预算执行规范有序;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对市级财政预算二次分配的民生和重点支出情况进行审查;听取审议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审计查处问题的解决。二是突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煤炭产业发展、外资外经、国有资产管理、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听取审议全市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全市2018年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供销社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商务局、市民宗委、市水务局工作进行评议,推动政府部门工作的开展。三是突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跟踪检查。对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曲靖浦发扶贫投资、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棚户区改造的政府举债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决议决定的落实以及有关问题的解决。

注重保障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监委关于全市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情况的通报。听取审议全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了我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对曲靖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开展专题询问,推进“健康曲靖”建设。结合办理关于开展曲靖市义务教育学校午餐午休午托工作的代表建议,常委会组织专题调查,促使市教体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督办关于解决乡村医疗队伍建设的代表建议,推动了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了殡葬改革中相关问题的解决。督办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等代表建议,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注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审议,促进市人民政府环境质量主体责任的落实。听取审议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和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解决。对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推动了中心城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注重推动法治曲靖建设。对工会法、中小企业“一法一条例”、《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城乡规划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听取审议《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曲靖中心城区临时建筑管理办法》等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听取审议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督促市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健康发展。听取审议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决定和任免工作,为推动发展提供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分别对财政决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前下达2019年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43.49亿元,同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把市委推荐的干部通过法定程序,任命为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事任免严格会议研究、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见面、审议表决、宪法宣誓、任职发言等程序,切实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履职尽责意识。

(四)加强代表工作,保障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代表的服务和管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扎实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按照乡镇(街道)必建,有3 名以上代表的村委会(社区)必建的要求和有固定场所、有牌子、有公示栏、有制度、有台账、有办公设备、有活动的标准,全市共建成人大代表乡镇(街道)工作站134个、村委会(社区)联络室1266个,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代表的村委会(社区)全覆盖,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提供了保障。承办了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推进会议,为全省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定了重点建议督办办法,坚持召开代表建议统一交办会,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确定的12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督办,相关委(室)具体负责,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办理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并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测评,推动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

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继续做好“三联”工作,制作并发放联系工作登记表、代表履职档案,3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90名,478名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1590名,全年累计为代表、群众解难事办实事2700多件,进一步密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邀请驻曲靖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660多人次参加立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相关座谈会;组织驻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昆明等州(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视察活动。组织曲靖选举的省人大代表对市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并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议案建议选题进行了征集。

提升代表履职保障水平。认真组织了两期人大代表暨人大干部专题培训,为代表征订或寄送相关资料,定期通报“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落实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作用,提升管理和服务代表的水平。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全市人大代表活动的意见》《关于全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三、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以“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一)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力支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

(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培训,举行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坚持干部职工周五集中学习,深化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和人大业务的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严谨、严密、严格组织开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依法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强化组织建设。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调整和优化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规范。规范各委(室)职能职责,确保依法履职。稳步推进常委会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注重从工作一线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

一年来,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举办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召开了两次县(市、区)人大工作联系会议。抓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结对帮扶驻村扶贫等工作。加强机关信访工作,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机关工会、妇女工作。举办了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动会。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县乡人大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5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的光辉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做到人大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各项工作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找准依法履职的结合点,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群众关切,支持和保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办事。遵守法定程序,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勇于担负人大的职责使命,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服务。五是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坚定制度自信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守正创新,不断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工作的创新,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和中共曲靖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县乡人大以及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改进。

 2020年的工作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重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中共曲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各项职权,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足“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以完善地方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抓好《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立法工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法治保障。认真开展《曲靖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曲靖市宣威火腿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是围绕宏观经济运行加强监督。对“十三五”规划实施以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的报告。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创新预算监督方式,加强对预算执行、绩效提升等方面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对5个市直部门2019年度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解决。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对市财政局财源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全市煤炭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二是围绕法治曲靖建设加强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对《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三是围绕改善民生加强监督。听取审议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跟踪督办《关于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对市人民政府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曲靖市妇女发展规划》《曲靖市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曲靖商业银行改制、全市供销工作综合改革、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市民宗委工作评议整改工作、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在充分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市、县两级人大启动质询监督手段,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规范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继续规范依法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强化对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加强代表培训,为代表执行职务、行使国家权力提供保障。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三联”活动,拓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充分依托代表活动阵地,广泛深入开展代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制定加强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意见,促进代表履职活动更加规范有效。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机制,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推进人大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挂联重点项目,抓好推进落实。全力支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机关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人大信访、宣传等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担当,践行新使命要有新作为。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曲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快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编辑: 周然 责任编辑: 钱嘉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