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红利来了 世界商品就在昆明跨境自提
2020-01-16 08:24:1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 昨日上午11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上线暨“1210”业务开通仪式在昆明综合保税区(经开片区)围网内举行。

“1210”业务的开通意味着什么?简单来说就是,今后昆明市民想“血拼”世界各国的商品,除了找代购、海外跨境直邮外,又多了一种新方式——在昆明本地购买。

目前,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与河南保税集团合作,开通“1210”保税备货模式的“金大门”跨境O2O自提馆,有两个点:浩宏产业园内金大门国际购物广场自提馆和昆明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旁的金大门跨境O2O自提馆。市民可以选择到线下店自提,也可选择线上小程序下单后快递配送到家。

现场,记者也第一时间体验了跨境自提的便捷。选定商品后,在柜台专用机器上读取身份证信息,根据工作人员提示输入手机号码后会收到一个验证码。验证完成后,出示微信(或支付宝)付款码就完成下单了。在柜台后大屏幕的“O2O线下零售店订单跟踪系统”,会实时显示商品的配货情况。11时25分记者完成下单,11时29分即可看到已审结完成申报,然后取货即完成购买。

昆明金大门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陈琳介绍,基于系统与海关连接和创新的秒通关机制,平均每秒可完成100单至500单。实现了“商品源头直采,并通过海关监管,消费者在家门口完成购买,保税仓发货”这样一个跨境O2O的购物体验。

据悉,在昆明邮局海关的监管下,首批“1210”保税备货模式商品已顺利进入昆明综合保税区(经开片区)。这批商品涵盖了化妆品、保健品、奶粉等80多种,货值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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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1210”业务?

“1210”是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昨日,记者也走进了昆明综合保税区(经开片区)围网内5号仓库的海关“1210”业务查验线,即商品进入保税仓库前海关查验的环节。商品通过传送带进入非侵入式查验设备,工作人员在传送带后的工作间查看。有关负责人介绍,“1210”的成效有利于海关严密的监管,其中质量安全追溯让所有商品都可实现产地来源、物流途径的追溯。

编辑: 刁凤云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