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刘雄斌 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月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已于2019年12月30日落地实施,共25个药品纳入其中,药价平均降幅64.63%,最高降幅98%,有效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药价虚高、药品回扣一直是社会议论的焦点,也是医改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2019年1月,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选择北京、天津、上海、西安等11个城市,开展首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11个试点城市预计节省药品费用58亿元,执行进度超预期,患者用药负担明显降低。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问题,2019年12月30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试点扩围工作在云南省正式落地实施。该工作实施以来,众多患者在门诊就诊和住院结算时享受到了价格调整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在25个中选药品里,中选价格较试点城市的价格还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就云南省来说,中选价格与省级平台原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64.04%,预计每年可节约采购资金近7亿元。如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用药恩替卡韦,降幅达98.38%。用于高血压治疗的苯磺酸氨氯地平,降幅为93.68%。用于治疗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降幅为86.62%。
下一步,云南省将在落实试点扩围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让老百姓花更少的钱,买到更多更好的“放心药”。另外,针对怒江、迪庆等偏远少数民族地区药品配送难度大的实际,云南省还出台了加强药品配送管理的有关政策,鼓励大型的配送能力强的药品流通企业延伸触角,参与基层药品配送,全力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和配送困难乡(镇)的药品供应,打通药品供应保障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