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
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公布2019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158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云南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列其中,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云南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
杞麓湖于2014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今年7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考察验收组赴通海县,通过实地考察、相关档案资料查阅、听取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情况汇报等,对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行考察验收。考察验收组对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省、市、县高度重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云南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
杞麓湖湿地公园以环湖人工堤坝为界划定建设范围,包含湖面、湖滩地、人工水塘、人工净化湿地、组合生态湿地等,规划面积3881.22公顷,湿地面积3762.57公顷,分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区。
云南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
通海县自实施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来,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修订实施《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组织编制《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完成一级保护区划定和界桩设置,积极开展“四退三还”、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程南岸片区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杞麓湖保护治理“四治一网”,实施环湖截污、水生植物收割打捞、村落环境综合整治等16项目工程保护措施,使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杞麓湖水质得到改善,今年以来全湖水质总体保持Ⅴ类。
云南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
下一步,通海县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稳妥推进杞麓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坚定不移地实施“四治一网”治理思路,着力构建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杞麓湖湿地公园自然生态系统,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