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中央相继出台《关于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昆明市统计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深化统计改革为动力,坚持科学统计、依法统计、真实统计,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制度机制,织密防范造假“网”。统计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科学决策的“指南针”、检验工作成效的“度量衡”,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统计部门的首要责任。昆明市统计局始终把抓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提高站位、找准定位,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持续在废旧、立新、建制上下功夫,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为健全制度机制,织密防范造假“网”奠定了基础。注重改革创新,结合昆明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起草《昆明市加快构建与昆明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统计体制工作方案》,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以制度保障统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有效禁止了以任何形式影响数据生产过程、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数据核定下返工作,杜绝“跑数要数”“以数谋私”,不断促进统计法制建设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深入普法宣传,绷紧思想认识“弦”。人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因素。市统计局多样化、多层次、全方位抓好党政领导、统计干部、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以及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纳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纳入“七五”普法工作中,为让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工作,市统计局组织印刷《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法律法规服务宣传手册》等资料18000余册,发送给“四上”企业,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充分营造知法、守法、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专业队伍,锤炼敢于斗争“人”。为确保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市统计局在全省率先设置统计执法监督处,核定行政编制7名,科级职数2名,选拔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有力保障了统计执法力量,并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摄像机等执法专业设备。通过学习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能力水平。同时,昆明市统计系统不断优化统计执法人才库,32名统计干部获得全国统计执法资格。实践出真知,市统计局牢固树立统计执法“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执法实践,先后选派6批11人次参加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上下联动,锤炼实战技巧。持续开展“提神振气”工程,增强斗争意识、锤炼斗争本领,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斗争中,统计执法队伍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作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统计战士。
(四)开展常态检查,舞好执法震慑“剑”。为使统计能在了解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有效作用,市统计局坚持“防范和惩治”双管齐下,对统计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通过专项整治,标本兼治,坚决避免“雨过地皮湿”,防止执法和整治成为“一阵风”。敢于向统计违法行为“亮剑”,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2018-2019年已检查企业540家,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勇于“碰硬”,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对3个区县进行了统计行政约谈,对2起统计违法行为在全市统计系统进行了通报。同时,善于发声,注重以典型案例为鉴,及时曝光统计违法案件,有效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了以案释法、以法教人、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批,努力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今后,昆明市统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执法监督力度,继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对统计检查无禁区、全覆盖,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大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推动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纪的严肃性。(昆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欧明锋 局长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