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心为群众服务。 市司法局供图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辛亚洁)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昆明市司法局主动作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地区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后勤”服务保障。
智能化服务
满足多种法律服务需求
市司法局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职能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窗口化”“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截至2019年6月,全市已建立了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1544个。
在满足群众法律服务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开发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满足了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通过掌上12348手机App、“云岭法务通”智能法律机器人、12348云南法网等载体,群众可以在线申请法律援助、涉外公证、在线预约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让“群众跑”变成“网络跑”。
2018年底,昆明市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至今接答量已近3万次,位居全省第一。今年底,“12348”热线实现“7×24小时”律师在线服务,群众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直接接入热线,获得“一键式”服务,一个电话就能找到法律明白人。
调解工作也是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一大重点。目前,昆明全市共建立了213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还建立了李学个人调解室等30个,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9210名。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调解各类纠纷55810件,调解成功55425件,调解成功率达99.3%,涉及金额5.473亿元。通过调解工作,防止了大量民转刑、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为建设平安、法治昆明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业务种类
服务群众与时俱进
市司法局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业务种类服务群众。
2011年,昆明市成立了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集环境污染防治、农业、林业、矿山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众多类别为一体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体系,年均办理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业务逾千件,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昆明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18家,其中“四大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42家,“其他类”机构76家。
昆明市公证业务自1980年恢复重建以来,全市公证机构从重建之初的1家发展到目前的18家,执业公证员从1人发展到258人,公证年办证量从1236件激增到429175件。
以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为代表的昆明公证行业,先后推出“不动产登记代办”“直通车”“绿色继承”“家事尽职调查”“家庭财富传承”“遗嘱信托”等便民公证法律服务。“昆明公证”的行业品牌已成为全国公证行业创新发展的典型代表。
发挥新媒优势
构建人人学法大环境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2015年6月,昆明市成立了“昆明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副职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方案,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内容。
2018年5月9日,昆明市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教育贯穿行政管理、执法司法活动各环节,融入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处理全过程,采取各种方式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开展普法宣传。近3年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982场次。
全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司法行政部门不断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力度,均建立了专门的新媒体普法平台,共有微信公众号平台9个、微博平台4个、门户网站平台3个、手机客户端1个。近4年来,共推送各类政务、普法信息8万余条。自2016年起,市普法办利用电视平台播出以案释法电视节目,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构建起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环境。
科学指导立法
以良法促发展
自1982年《宪法》赋予昆明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昆明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0余件、政府规章460余件。通过历年来改、废工作,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有72件、政府规章83件,涵盖了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初步形成了独具昆明地方特色的法规体系。
市司法局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地方立法。在立法项目征集、起草、审查等各阶段,通过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方式,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同时,还建立立法基层联系点,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
2016年,市司法局选取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和富民县散旦镇作为首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2019年又增加了五华区翠湖社区居委会、盘龙区金江路社区居委会等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听取联系点意见作为立法项目征集、政府规章审查工作的必经程序。
2016年至今,《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11件政府规章草案通过基层立法点征求辖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基层执法部门等的意见,共收集到各类意见260条,大部分意见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