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昆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9月,昆明市财政局在云南省率先出台《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营造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氛围,优化营商环境。
出台负面清单 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据介绍,《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下称:《负面清单》)包括26项禁止事项76条具体内容,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及评审职责四个方面指导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编制、明确采购需求的提出、防范法律风险。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采购云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负面清单》明确了禁止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供应商的所在地、供应商规模条件以及不得以技术和服务条件来指定供应商,以免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负面清单的出台,我明显感受到整个昆明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加阳光化,更加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云南实创电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戈长和说。
同时,为体现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及节能减排,《负面清单》还融入了支持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的理念。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物业服务。
“通过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依法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禁止性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对民众参与政府采购歧视待遇问题。”昆明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提高审批效率
记者了解到,为了有效解决政府采购审批备案效率低、采购人往返跑、来回跑的问题,昆明市财政局以优化、简化程序为目标,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目标,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
▲云南省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子系统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需要的时间从以往的2至3个月缩短到现在的2至3周,明显减轻了我们的资金压力,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戈长和告诉记者。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监管”,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批、核准、合同备案、专家抽取、信息发布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事项。
积极解决资金问题 减轻企业压力
据介绍,11月初,在昆明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昆明市信用联社在全省率先推出“微采贷”业务,旨在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及交易流水对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记者了解到,中标的中小微企业仅需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及公司资金流水,无需抵押即可进行贷款,单个项目贷款额度可达合同金额的70%,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利率享受LPR调整基点后的80%。同时最快一周从审核到完成放款,简便、高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此外,为避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可能出现的“滞拨、慢拨、挪用”等问题,昆明市财政局建立高效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现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即由:“财政→单位→企业”变为:“财政→企业”,没有了中间环节,且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比例达到100%。
同时,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昆明市财政局通过国库支付在24小时内将资金全部支付至中标企业。真正实现财政资金支付“无中间环节”,有效确保资金的安全,资金及时支付至企业账户,大幅缩短企业等待资金的时间,减轻企业资金成本压力。(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罗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