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出文件指导房地产破产案件
2019-11-14 08:29:0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辛亚洁)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以及融资成本不断提高等原因,部分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无法继续开展经营活动,陆续出现因债权人或企业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近期,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市法院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相关问题的指引(试行)》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文件),以期结合审判实践,妥善应对及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中面临的现实问题、疑难问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昆明中院副院长李志昆昨日在相关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19年10月,全国范围内共有近300家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数目可能还会不断上升。

在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方面,李志昆表示,昆明中院将进一步探索“互联网+”及“区块链”的司法运用,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信息披露机制及投资人招募机制,加大在建工程的复工续建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引导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提升财产处置效益,尽力帮助房地产企业重整融资。

昆明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法官张彬介绍,与普通企业破产案件不同,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案件在立案审查、审理环节面临很多疑难复杂问题,比如在建工程的复工续建问题、融资方式和途径问题、合同解除的问题以及优先债权如何确定。

据介绍,目前昆明市两级法院已收到涉及房地产企业破产的申请共11件,其中已正式立案受理破产申请的共有5件,涉及破产财产规模约人民币91.38亿元,涉及债务规模约212.16亿元,涉及债权人人数约11307人;尚在立案审查环节的共有6件,这些企业大多深陷“烂尾楼”旋涡,牵涉面广。

编辑: 合宇聪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