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巡河巡湖142.8万人次 云南省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2019-11-12 20:21:19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俞逍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自2017年推行至今,取得了怎样的成效?11月12日,在云南省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介绍,截至目前,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42.8万人次,其中省级62人次、州(市)级2246人次、县级5.9万人次、乡级37.1万人次、村级99.5万人次,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河湖保护治理成效得到提升。

云南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赵嘉供图

云南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赵嘉供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省委书记陈豪同志、省长阮成发同志带头履行河(湖)长职责,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今年,陈豪书记签发了第4号总河长令《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第5号总河长令《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部署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了具体的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全面抓好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中,云南省加强水资源保护,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落实《云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省领导带队对牛栏江、滇池、普渡河等2018年考核水质不达标的断面进行了明查暗访,强化问题整改。与相邻省份合作开展跨省河湖保护,对昭通市镇雄县、威信县赤水河流域进行巡查,提出了共同保护的措施。

在岸线管理保护方面,云南省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省排查河湖“四乱”问题5848个,已销号5797个,销号率99.13%。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划定河流长度3199公里、湖泊15个。

针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问题,全省强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行动,开展40次专项执法,对发现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完成了19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审批,对全省129个县(市、区)共2031个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同时注重加强水生态修复。认真贯彻第5号总河长令《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

此外,在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中,注重加强执法监管,统筹推进“云南清水行动”、水库垃圾围坝整治、固体废物整治、河湖网箱养鱼集中整治、涉河湖保护区违法违规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3229次。

编辑: 昝娟娟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