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保局拟调整医疗保险同城同待政策
2019-11-11 19:54:07      来源:掌上春城

11月11日,掌上春城记者在“主题教育昆明行动”系列采访第一站——市医保局了解到,未来,昆明市将拟调整医疗保险同城同待政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由25.9万元提高到41万元,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后,将惠及到全市560余万参保人。

据了解,昆明市辖区存在云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及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两个医疗保险的统筹区,尽管在医疗保险政策方针上基本一致,但在一些具体的政策待遇上依然存在着差异。为树立看齐意识,落实问题导向,消除同城医疗保障差异,昆明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前期调研、对标省直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多方征求意见后,已向市政府报送了《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报请审议调整昆明市医疗保障待遇有关事项的请示》(昆医保请〔2019〕32号),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勇介绍,调整的昆明市医疗保险待遇有:第一,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1200元调整为88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500元调整为550元,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200元调整为400元;第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25.9万元提高到41万元;第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待遇:起付标准由550元降低为300元,单一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增加1000元,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报销限额由3000元提升到5000元。

另外,今年7月1日起,昆明市取消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特病”门诊选点就医,参保人可根据需要自由在全市406家开通慢性病门诊及107家开通特殊疾病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9月1日起,参保人可根据病情需要就近就便到开通昆明市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病情需要就诊和开药,极大的方便了参保人,可大大缓解门诊“开药难”、“买药难”的问题。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不能任由骗取,市医保局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768家,检查覆盖面74.93%,处理定点医药机构603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19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3家,移交司法机关1家,追回违规费用、扣取违约金及服务质量保证金共计3893.87万元。查处违规参保人员576人,其中约谈480人,暂停医保卡结算55人,追回基金共39.81万元。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等形式,曝光医保违规违法案例16例。兑现举报奖励1人,奖励金额50000元。(掌上春城 记者史晓晖)


编辑: 张玉玲(实习) 责任编辑: 昝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