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网络消费提示
2019-11-08 20:57:2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大促即将到来,“双十一”期间是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对高发期,为规范电商网络集中促销行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11月8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的商家和广大消费者发布“双十一”网络消费提示。

电商平台经营者,要认真做好对申请进入平台的商家主体身份进行审查、登记;要对平台内网络集中促销商家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要在网站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当依据可以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商家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促销活动物流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

电商平台内商家,要按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在网店页面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广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禁止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在促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当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在促销活动中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要按有关法规要求提供“三包”服务;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赠送消费积分或者发放优惠券的,应当标明消费积分或者优惠券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在促销活动中开展有奖促销的,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公示可查验的抽奖方法,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不得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物流配送应当及时,在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

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合规的平台及商家。合规的平台及商家在网站、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有营业执照信息、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在网络促销活动期间,其网站、网店页面显著位置有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的公示。

保存凭证。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

收货查验。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商品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

积极维权。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后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如果在购物中发现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商家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