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硕 11月5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官渡街道办事处发布公告,通知“榕园”项目利害关系人,11月4日-11月23日期间进行有关的权益申请、登记事项。
公告中特别指出,此次登记,仅作为后续“榕园”项目地上建(构)筑物处置工作处置工作的参考依据,登记单位仅负责对材料进行收集和登记,不代表任何单位或部门已经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承诺,登记单位不对本次申请登记的事宜承担任何付款义务。
官渡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此公告的目的旨在通过依法依规的方式来处理“榕园”项目,同时,也是对10月中旬开始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响应。因为在今年二月初,《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中,昆明市对榕园小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题,要求在2020年12月31号将完成榕园小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置工作。所以,此次进行的申请登记,是开展“榕园”项目处置的重要程序之一。
据都市条形码此前的报道,该项目2018年已经被官渡区强制查封,官渡区城管局也在2018年12月向官渡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居民小组、云南盈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依法没收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按程序举行了听证会。下一步,将把相关建筑物列为片区回迁安置房源,用于统筹解决村民回迁安置工作及片区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违法建设行为能够有效得到纠正。
作为依法依规进行“榕园”项目处置工作的参考依据,公告中写明本次申请登记人员为“榕园”项目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出借人、购房人、担保权人、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已经提起诉讼的原告(或仲裁申请人)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享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当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于本公告确定的时限内前往官渡街道办事处官渡社区居民委员会便民服务大厅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申请,申请登记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23日,上述期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不办理)9:30-12:00,13:30-17:00开展登记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具体申请登记注意事项,可查看11月5日08版《昆明日报》刊登的公告。
链接:未批先建的榕园小区没收后待处置
2018年1月,昆明官渡区一个名叫榕园的在建小区一直存在未批先建,噪音扰民,顶风施工等问题。当时,官渡区政府抽调城管、住建等部门共计六百多人,对榕园小区项目实施了强制停工查封。同年,官渡区住建局等多个单位就曾联合发布通告,榕园小区建设项目截至目前未取得过商品房开发及商品房预售许可的任何合法审批文件。
今年2月,在《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中明确,2020年12月31号将完成榕园小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置工作。官渡区政府工作人员介绍,榕园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3.89亩,已建成建筑面积约十五万三千两百七十三平方米。其中高层建筑7幢,含商业用房2幢、住宅557套、联排40套,项目用地属于官渡社区第七居民小组预留安置用地。这个项目2013年正式动工建设后,2015年5月封顶断水,主体建筑完工。但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建设许可等基本用地规划建设手续并未完成办理,属未批先建项目。目前,项目已经被官渡区强制查封,处于停工状态。相关资质机构对榕园小区项目进行工程安全质量检测后,检测结果为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将采用对项目进行没收后再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