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昆明5家游泳场所被检测出水质不合格
2019-11-04 19:19:1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刁凤云 11月4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发布10月游泳池水质抽检情况。结果显示,10月份昆明所监测的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74家游泳场所水质合格69家,不合格5家,合格率93.24%。

云南恒业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云南省拓东体育中心拓东游泳馆、昆明探矿机械厂游泳馆、昆明畅游游泳俱乐部、昆明市盘龙区美瑞康达兹游泳馆、昆明市盘龙区体育馆游泳池、云南省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游泳馆等69家游泳场所池水水质抽检合格。水质抽检不合格的云南省工人疗养院温泉游泳馆、昆明高新体育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游泳馆、云南去游体育有限公司游泳馆等5家游泳场所中,不合格指标分别为PH值、游离性余氯超过国家标准。

根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的要求,游泳池水水质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PH值、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等共6项指标。针对10月份不合格5家游泳场所,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将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依法责令5家游泳场所立即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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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池水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5家7件)

2019年主城五区、安宁市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游泳场所水质监督检测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年共抽检游泳场所553家次707件样品,合格468家次,场所合格率84.63%。

目前已进入冬季,游泳的总体人数在减少。昆明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还将继续按照“谁发证,谁监管”原则,加强游泳场所的日常监督与指导;督促游泳场所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落实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常态化,及时发现并消除游泳场所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升游泳场所卫生安全质量,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健康权益。同时,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求各游泳场所,进一步强化卫生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确保浸脚池、强制喷淋设施正常使用,确保游泳池水自检和消毒工作落实到位并登记齐全,按时补充新水,全面检查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及时公示水质自检结果,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昆明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