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警方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跨两省一市为受害人追赃挽损125万元
2019-10-31 22:30:30      来源:云南网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合同诈骗案,为受害人邹某挽回经济损失125万元。

2017年10月上旬,邹某到水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2017年6月份通过一朋友认识四川省宜宾市的杨某某,杨某某对邹某说他在水富县向家坝电站有一工程问其是否有兴趣做,通过杨某某一介绍后,邹某与杨某某于2017年6月25日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甲方为杨某某,乙方为邹某,甲乙双方就甲方中标位于三峡公司向家坝电站运输系统的拆除及废旧金属处置达成合同协议,甲方将标底物品全部转让予乙方,转让费用为320万元并每车计量,如实际吨位超过陆仟吨,超出部分按每吨700元执行支付,先行支付125万元,剩余款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签订正式合同后,邹某共支付杨某某人民币125万元。双方约定签订正式合同后就立即进场施工,直至报案人邹某报案时都一直未进场施工。

经查,杨某某与邹某合同中的工程项目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向家坝电站坝管部未立项,未正式招投标。杨某某收到款项后不履行合同,杨某某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水富市公安局当即立案侦办。

嫌疑人杨某某系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人,案发后,杨某某躲避受害人,且逃避公安机关侦查,长期流窜于重庆、成都、泸州等地,水富市公安局经过大量的工作,于2019年10月8日在四川省泸州市警方的配合下将杨某某抓获,同日,杨某某被水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受害人邹某在被骗后多次承受债权人催逼债务。杨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但称其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全数退赃。水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全面了解杨某某家庭经济状况后,对杨某某进行耐心教育,并多次前往四川省宜宾市,找到杨某某的家人,进行法律宣传,杨某某在其家人的配合下,终于全数退还邹某被骗现金125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记者张蕊 通讯员杨天英)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