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红鸾 28日下午,由盘龙区政府主办,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就业局、昆明市盘龙区彤骏职业培训学校、中国能建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承办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点亮盘龙暨盘龙区‘高级电工’培训班开班动员会”在中国能建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报告厅举行,参会领导共同点亮“盘龙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火员炬按钮,昆明市盘龙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启动。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学员共200多人参加活动。
“我们全体学员深信,老师精彩的授课在等着我们,本期培训学习一定能切实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增强工作信心,让我们再上一个台阶。我代表全体学员保证: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勤学好问,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们全体学员请单位放心,请昆明彤骏职业培训学校放,请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龙区就业局放心,请盘龙区人民政府放心,我们将不负您们的希望,学成而归。”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点亮盘龙暨盘龙区‘高级电工’培训班开班动员会上,学员代表倪学刚深情的说。
本次启动仪式由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敏主持会议。盘龙区就业局局长肖卉做政策宣讲;昆明彤骏职业培训学校董事长赵光辉做培训动员;学员徒学员代表发言。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丽娟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段超讲话。
段超说,盘龙区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形成技能提升培训合力树立“盘龙制造”品牌,以”技能强区”的实际行动高质量推进盘龙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建设。
肖卉介绍 ,盘龙区2019年的培训任务是2万人次,其中企业职工占比达72%以上。如此规模宏大的全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前所未有(盘龙区就业部门每年最多5000人左右),开展社会性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堪比建国初期的“扫盲运动”。要在今年2个月内完成2万人次培训,需要辖区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街道社区等部门积极参与,通力合作。 今天举行的点亮盘龙活动,吹响了盘龙区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的号角,昆明彤骏职业培训学校今天开班的云南电力设计研究院电工班,是盘龙区第一个技能提升培训班,也是昆明市第二个培训班。接下来,希望更多的企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接力火炬,以星星之火,点亮盘龙,推动盘龙区技能提升培训全面开展。
会上,活动承办单位昆明彤骏职业培训学校与中国能建西北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办事处,云南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水利电力投资集团、云南三达建设有限公司、昆明泰阁电气有限公司5家企业签订职业技能培训协议;区人才服务中心与云南铜业签订新型学徒培养协议。
昆明彤骏集团成立于2005年6月10日。十余年来,一直专注于专业领域的服务与实业投资,建立和健全了服务和投资管理体系,形成了规范的服务标准,获得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以“打造国际级智库集团”为发展目标,以 “做一家受人尊重的企业”为发展愿景,遵循“创造共享价值、构建多赢格局”的发展使命,逐步向区域经济研究、农林牧渔技术咨询、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培训等领域拓展,成为了全方位服务社会发展的集团性企业。其子公司昆明彤骏职业培训学校是经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本着“服务就业市场需求,提高劳动者就业资本”的办学理念,依托昆明彤骏集团的优势,深度与子公司昆明韬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融合。主要面对机场集团及旅游行业开展了高中档次的专业培训及技能培训。
赵光辉表示,昆明彤骏职业培训学校做为活动承办方之一,深感责任重大、倍感荣幸,感谢盘龙区政府的信任,感谢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龙区就业局的全力支持,感谢各位学员的积极参与。我们将调动一切力量为盘龙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服务,坚决的、高质量的完成任务。为提高盘龙区职业技能培训科学化水平,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向盘龙区人民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悉,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昆明市将从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提取20%的资金8.87亿元,在社会保障基金各级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为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提供资金保障。2019-2021年,全市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企业职工约10万人次;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力争达到150万人,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此次培训的对象包括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退役军人、“两后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刑满释放、强制戒毒、社区服刑人员等各类劳动者,符合条件的各类培训人员可获得700-6000元培训补贴。同时,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在昆明市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劳动者可参加有组织的职业培训,也可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培训补贴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