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二维码,可能已经泄露了你的身份证信息、银行帐号等;打开某些应用APP,或在微博、微信上发信息,可能你的行踪已经暴露;注册、登录某些移动应用,或许后台也在收集你的照片、通讯录等信息……移动应用在带给我们快捷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网络窃密等安全事件也时有发生,网络安全形势日趋复杂严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29亿。面对8亿多的网民,网络技术不断更新换代,监管部门要持续提高监管水平,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提高监测、防御等技术水平,积极处置可能对网络安全产生威胁的风险,恶劣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网络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缺乏法律保障的技术创新是盲目的。在网络平台建设中,无论预先设定什么样的禁令,都难免会嵌入个人的主观意志;无论安全技术如何先进,都有可能被破解,仍然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只有为网络技术戴上法律这个“紧箍咒”,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为网络平台和用户划定行为边界,确保技术创新不偏离正确的轨道,防患于未然。
在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容易产生泥沙俱下的问题,而在实际的应用中,网民又往往处于弱势的一方,这就要求互联网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传谣、生事的平台,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贡献力量。
网络安全靠人民,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网民作为移动互联网的应用者,要尊重他人合法人身权益,尊重版权,尊重宪法和法律。做到不传谣、不造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理性表达,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言行合一,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做网络文明建设的推动者。
总之,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当监管部门、互联网企业、网民三方都担当责任,技术、产业、法律、意识上形成合力,在全社会牢牢树立起网络安全的“防火墙”,必然能够提高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昆明信息港 评论员袁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