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进驻公告
2019-10-10 15:37:5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一至第六巡察组于2019年10月10日前全部进驻,本轮巡察进驻期为30天。市委6个巡察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组建5个常规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外办、市台联、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脱贫攻坚、意识形态、扫黑除恶、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建1个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县区开展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

二、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政治巡察“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总体要求,聚焦落实党委(党组)政治责任,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定位,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能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省委第一巡视组机动巡视昆明市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反馈问题,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省级考核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市委第八轮机动巡察云龙水库、清水海水库、松华坝水库、大河水库、柴河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源保护治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巡察“回头看”。

三、巡察信访受理范围及渠道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开设巡察来信来电来访渠道,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8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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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市委巡察组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集中设立意见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昆明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

                      2019年10月10日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