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提意见防止猪肉价格快速大幅上涨
2019-10-09 19:02:3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 10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省将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

实施意见指出,全省将严格执行生猪调运规定,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除国家批准的以外,暂停生猪调运出省,省内疫区县与非疫区县之间严格执行“点对点”调运。运输猪肉进出本省需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将把生猪产业纳入我省关于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的支持奖励范围,支持养殖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生猪养殖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各地新建一批专业化养猪场,逐步减少“千家万户”的分散养殖方式,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要大力推广滇南小耳猪、滇陆猪、撒坝猪等地方优良猪种,扶持培育一批优质特色猪肉品牌和规模加工企业,打造“云字号”优质特色生猪产品品牌,形成云南优质高端生猪产品核心竞争优势。

在实施产业化开发的过程中,加强与上海、广东、北京等高端生猪产品消费区的衔接合作,在我省建立生猪“菜篮子”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机制。同时,各州、市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内容。加强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统计监测和调控保障能力,统筹谋划做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项工作,防止价格快速大幅上涨。

实施意见强调,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异地重建给予适当补助政策,重点支持开展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和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生猪养殖场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冻肉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仔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编辑: 昝娟娟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