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硕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今年昆明市将从2019年9月启动,至2019年12月底结束,采取自查自评和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凡依法经民政部门登记满两个年度以上(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可参加评估。本次对社会组织的评估,将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本次评估设置5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AAAAA)、4A(AAAA)、3A(AAA)、2A(AA)、1A(A)。自2012年昆明市民政局在市本级社会组织中开展了等级评估工作,经评审,市级共有60个社会组织获得了3A以上的评估等级,评估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评估分四个阶段进行,2019年9月16日至9月25日为动员培训阶段,将组织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动员、培训,对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的目的意义、评估方法和评估标准进行讲解部署;2019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为报名自查阶段,各社会组织可直接登录到昆明市民政局官网首页依次进入“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信息——社会组织信息”(网址:http://mzj.km.gov.cn)下载“昆明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材料和相关表格”。根据报告书上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估打分,并将申报表和经过自评的报告书及相关资料(电子版需同时报送)于10月25日前报送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115室)。
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为实地评估阶段,将组织评估专家按照《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实地考评,并做出初评意见和推荐等级。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为评估委员会审核公示阶段,评估委员会在自查自评和专家组实地考评的基础上,审核表决做出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将通过报纸或网站等媒介向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