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检察院: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2019-09-02 17:03:4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9月2日,昆明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昆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春华介绍了昆明检察工作恢复重建以来的发展情况。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自1978年3月重设以来,昆明检察事业始终与改革开放同向,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同步,与法治建设同行,伴随祖国前进的脚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昆明检察工作实现了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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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春华介绍,昆明市检察院检察人员从1978年的52人到今天的220人,特别是1995年检察官法颁布实施,检察队伍管理走上了法治化轨道。昆明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并连续两届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杨竹芳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公正司法、勇于创新的先进典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和发扬建国以来的宝贵经验,努力把人民检察制度坚持好、发展好,为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3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万余人,提起公诉10万余人。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今年7月,批准逮捕882人,提起公诉571人,成功办理了周某等20人涉黑案、李某某等18人涉黑案、马某某等17人涉恶案等一批大要案件,确保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高质高效推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2013年至今,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6000余件。特别是今年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重复信访下降83.3%,群众满意度提升。市检察院和五华、盘龙等5家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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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检察院先后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等重要决策部署制定7个实施意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依法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13年至今,批准逮捕3569人,提起公诉4406人,运用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扶贫资金等犯罪,同时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263名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发放救助金600余万元,确保党和国家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2013年至今,批准逮捕446人,提起公诉1209人,提前派员介入东川“牛奶河”、寻甸“先锋化工”等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督促环境监管部门积极履职,为绿色成为昆明最厚重的底色、最具竞争力的优势持续作出检察贡献。

2013年至监察体制改革前,昆明市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65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63人(含厅级17人)。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形势和要求,圆满完成转隶任务,协同建立职务犯罪监察调查与检察环节衔接办法,对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52人,提起公诉211人,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诠释检察忠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创性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予以确立。昆明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至今已立案110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9件,均得到回复并整改。开展“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专项活动”“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至今已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程序案件205件,起诉22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3864.7亩,整治污染土地550余亩,关停4家、整治9家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重启晋宁区“中国前寒武系(震旦系)地质自然遗产”的宣传保护,规范安宁温泉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官渡、西山、安宁3个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两办”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昆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强化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高度重视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案件支持起诉271件,依法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00余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设立“关爱青春基金”,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观护教育、就业培训,促进回归社会。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主导推动昆明市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个案介入保护、类案协同预防、联合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的联动机制,典型案例入选“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昆明未检工作模式”被《检察日报》在全国推广。


编辑: 劳学丽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