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云南3地入选国家试点名单
2019-08-18 15:37:24      来源:云南网、国家卫建委网站、人民网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消息,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印发《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其中,云南有3个城市,分别为:保山市、文山市、景洪市。

怎样才能入选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

当地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部门间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能够为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城市规模适宜,市域内有较强实力的牵头医院和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相对充足、发展较为均衡,布局较为合理,有“分区包段”的地缘、资源基础。

当地制定了本市医联体建设规划,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工作,具有试点工作基础。

将怎么样建设城市医疗联合体

《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指出,各试点城市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

每个试点城市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

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公共卫生机构参加。

由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

原则上,医联体网格不要跨医保统筹区域。

鼓励医联体间开展业务协作。

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在做好医联体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可通过托管等形式与区域内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代表国家、区域和省域医疗水平的医院主要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

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支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组建妇幼专科医联体。

建设进度如何安排

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有关要求:

到2019年底,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 

到2020年, 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编辑: 甘凌菲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