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陈盈盈 8月15日,昆明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召开2019年昆明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对在昆明市市级申报职业危害备案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培训。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处处长杨国军强调,《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由原安监部门调整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配合好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学习,做好一线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按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备案,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全面落实职业病预防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李永坤指出,当前我市职业病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市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职业病危害因素多。职业危害因素在全市矿山、化工、冶金、建筑、建材、石油、电力、医药、有色等行业广泛存在,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职业危害严重。 截止2019年5月底申报数,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3115家,目前,全市还存在很多未申报的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划转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卫生健康部门将全面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下一步,昆明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针对全市尘毒危害严重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在昆明市市级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200余家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