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近3千万人 全省80%以上居民建健康档案
2019-08-08 11:10:4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2018年,云南传染病发病数降至2.79万例,死亡数下降到11例;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7.72/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7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77.2万人......”日前,云南省卫健委主任杨洋接受由中共云南省委网信办和新华网联合开展的“‘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云南篇章成就展”系列访谈,介绍了云南省卫生医疗方面的成就。

疫苗接种率提高至95%以上

重大疾病控制成效明显。其中,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实施免疫规划项目,云南省疫苗接种率由70年代以县为单位的60%提高到2018年以乡(镇)为单位的95%以上,麻疹、脊髓灰质炎、乙肝等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数从1975年的56.99万例下降到2018年的2.79万例,降幅95.10%,死亡数从1975年3052例下降到2018年的11例,降幅99.64%。

通过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防治策略和措施,目前全省129个县(市、区)通过了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已维持三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2018年麻风病患病率与1968年相比,下降了98.78%,目前,全省已有94个县(市、区)已通过省级消除麻风病危害复核验收。

地方病危害逐步消除,全省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13个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县实现了改良炉灶病区全覆盖,受益人口达353万人。全省12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中,有9个县达到病区控制标准。全省42个克山病病区县中,40个县达到消除标准,2个县达到控制标准。

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开放病床2.95万张

云南省中医药事业持续振兴和发展,现基本建立起省、州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形成集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为一体的中医药发展格局。

目前,云南省共有109所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实际开放病床2.95万张,年门诊1730万人次、出院病人100万人次,业务收入92.7亿元。

截至2019年6月,全省98.51%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48%的乡镇卫生院和90.94%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57%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12%。积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类医疗机构,全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类医疗机构(含医院、门诊部、诊所)1400多个。中医药服务能力有了大幅提升。

全省80%以上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核心内容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就医需求。在公共卫生领域,就是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针对城乡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009年至今,云南省各级不断加大经费保障和投入,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15元增至69元,改善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首创了“以县为单位统一领导、内容分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技术指导”的管理模式并全国推广;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趋于完善,服务项目由已最初的9类扩展至14类,覆盖人群不断扩大。

2018年,已为全省80%以上的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的孕产妇、0—6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率分别达到94.67%、90.43%和68%;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为270.01万高血压、68.03万糖尿病和21.6万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期间随访服务和就医指导,服务人数分别较2009年增加17倍、14倍和8倍。

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78‰

在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方面,2018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7.72/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78‰,首次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持续向好。

经过多年的持续投入,云南省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初步建立了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龙头,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产科、儿科等妇幼健康服务科室为骨干,以乡、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为网底,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全省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至2018年全省共有妇幼保健专业服务机构146家,助产医疗机构2000多家,妇幼健康从业人员3万余人,各类医疗机构中妇产科和儿科床位数持续增加。

此外,从今年开始,全省实现了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全覆盖,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覆盖,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全覆盖,地中海贫血免费检查项目全覆盖,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覆盖。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77.2万人

2000年,云南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全省总人口比重超过10%,与全国一道进入老龄化社会,2018年老年人口达到685万,占比达14.18%面对老龄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趋势。

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建成和在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55家、农村敬老院898所,“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6家,民办养老机构146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711个、农村幸福院3512个,养老总床位达17.71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9.5张。自2015年开始,省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累计补助116家民办养老机构,带动社会资本15.11亿元参与养老服务,建成床位近4万张。养老机构覆盖了全省广大城乡社区,为广大老年人养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全省基本建成健康与养老衔接配套的政策支持体系家庭签约医生将老年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体检、慢性病管理、康复治疗、健康教育等服务,90%以上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67家养老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政系统在册登记并运营的759个养老机构,已有82.6%以上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医疗服务,多元化健康养老供给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8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77.2万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03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至人均每月262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100多万贫困老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78万名特困老年人全部纳入财政供养保障范围,临时救助老年人28.13万人次,为80余万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助6.1亿元。


编辑: 劳学丽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