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徐毅杰 8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玉兰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方案》明确,2019至2021年,全省各地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度培训5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
《方案》共6个部分,从目标任务、明确培训对象范围、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22条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举措,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
《方案》细化了补贴对象。将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以及我省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补贴性培训政策范围。
在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云南省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而对于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则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介绍,在资金保障方面,财政资金为补贴性资金,用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培训的资金以及失业保险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省将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28亿元。此外,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并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
据悉,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好于预期。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99万人,同比增加5.98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66%;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39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72.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33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63.7%。
截至6月底,云南省完成各类农村劳动力培训189.33万人次,完成全年培训300万人次目标的63.11%。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74.17万人次,贫困劳动力技能性培训22.30万人次。这两项指标均已提前超额完成,分别是全年目标的111.50%和1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