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取消“两特病”门诊选点就医规定 住院满15天就得出院可投诉
2019-07-23 11:29:47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7月23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晓陵一行做客政风行风《春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医疗保障问题作出解答。闫晓陵申明,市医疗保障局从来没有规定住院满15天就得出院,患者遇到该情况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医保部门进行投诉。

7月1日起昆明取消“两特病”门诊选点就医规定

谈及“两特病”,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张伟介绍,“两特病”是指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中的“特殊病”和“特殊慢性病”,简称“两特病”。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病”有6个病种,“特殊慢性病”有26个病种;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有12个病种,“特殊慢性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14个病种。“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待遇结算,“特殊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享受每个自然年度最高3000元的医保支付待遇。

昆明市根据“放管服”要求,参照《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选点就医的通知》(云医保中心〔2019〕7号),同时为了进一步方便昆明市医保特殊病、慢性病待遇享受人员就诊,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特病”门诊选点就医。

张伟介绍,原选定4家医院的“两特病”人员,从7月1日起,统一取消门诊就诊医院与选定医院的关联,“两特病”人员可以在开通昆明市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权限的六百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有慢性病和特殊病病种的人员,在开通昆明市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二十余万的“两特病”待遇享受人员,不再受到原选定4家医疗机构的限制,可根据病情需要,就近就便自由选择到开通相应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这个政策极大的方便了参保人,可大大缓解门诊“开药难”“买药难”的问题。

张伟同时指出,2019年7月1日及以后新申报“两特病”门诊待遇的人员,无需再选点4家定点医疗机构。

遇到住院满15天就得出院的情况可以投诉

节目还关注了“住院满15天就要出院”的情况。“差不多住了15天的时候,医院的人就说你可以出院了,这个时候病人说我不想出院,我还没好,但是医院的人说这是医保局的规定,医保局真的有这样的规定?”主持人这样问。

闫晓陵强调:“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患者住院需要住多久,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完全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医疗保险的宗旨是保障参保人的基本需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的合理检查和用药,通俗地说就是大病大治,小病小治。”

他表示,出现该问题,是有些医院以医保规定为由,应付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对床位周转率的说法。他希望相关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的控制,均衡降低住院天数,而不是让尚未痊愈的病人出院再入院,或者粗暴的规定最长住院15天,以此达到提高病床周转率的目的。他建议,患者遇到该情况,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同时可以拨打电话63962275向医保部门投诉,根据投诉情况,医保部门将在医院进行医疗费结算时进行相应的扣分或者是扣款。

APP和公众号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情况

“市医保能有短信吗?有没有一些线上的服务,让我们知道办理到什么情况,费用基本上是怎样的,报销的比例是怎样的?”林女士这样问。

张伟回复称,参保人可以下载“昆明人社通”手机APP,查询缴存基数个人帐户余额信息,同时可以关注昆明医保政策公众号,该公众号提供了个人权益记录推送功能,按月向参保人推送个人帐户余额情况,个人消费超过200元也可以实时提供信息,“同时它可以提供社保卡的挂失,应该说我们现在开通的业务,基本上可以满足老百姓基本的需求。”

昆明医保不可以在省外缴费,报销需要回昆明

“昆明市的居民,到省外长期居住可以在省外交保费吗?去了省外以后,居民医保报帐可以在省外报吗?”白女士如此咨询。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费用结算处处长李俊回复称,昆明医保缴费只能在昆明缴,如果长期在外地,可以选择当地的居民医保。如果参加昆明医保,报销需要回昆明报销。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