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
2019-07-04 08:02:1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日前,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取消地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7月1日起,取消大理古城洱海资源保护费、抚仙湖资源保护费。
近年来,为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云南省财政厅加快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相关收费项目持续减少。到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地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只剩下大理古城洱海资源保护费和抚仙湖资源保护费,这两项收费属于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类收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云南省决定对这两项收费进行清理。
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云南坚决用政府的“紧日子”换百姓的“好日子”。2018年,大理古城洱海资源保护费、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收入分别为7687万元和1192万元。这两项收费项目取消将给我省相关市场主体减轻负担近9000万元,提前完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底前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的任务。
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持续在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上下功夫。2016年,联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废止地方批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取消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清理费、公路路产占用费、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有关单证工本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费4项地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截至目前,我省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59项。其中,中央项目49项,地方项目10项,包含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1项,均为中央项目。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及时跟踪政策实施动态,确保相关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全力释放政策红利,推动云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