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减证便民” 取消2项证明事项清单
2019-07-02 16:40:2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减证便民”落实情况。取消2项证明事项清单,精简4项审批要件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压缩3项审批时限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对于做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应由行政机关及有关机构调查核实的,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由昆明市生态局自行核实,不随意“责任倒置”,让群众“自证清白”。除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外,全面清理取消涉及报建审批的各类评估、评审。
其中,取消办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改由办事单位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等其他方式查证属实;取消办理辐射安全许可需要提供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改为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前组织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对申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出具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申请材料由5个压缩至2个;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由9个压缩至4个;辐射安全许可申请材料由5个压缩至1个。环评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等实施并联审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不再将主管部门意见作为审批的前置。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压缩为14个工作日,报告表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注:不含公示、评估时间);排污许可证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