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一房地产老板以暴力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刑6年
2019-07-02 15:15:50      来源:红河日报

“张平和一伙社会闲散人员把我的车和门前的物品都砸坏了。”2018年1月2日23时,家住蒙自市锦绣兰苑小区的徐某拨打110报警。蒙自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成功打掉了一个以张平为主犯,邓伟、谭玉龙、李政冲、李绍军为从犯的恶势力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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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为泄私愤 毁坏他人财物

张平,1975年出生,2009年在蒙自成立蒙自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蒙自市护国路与北京路交叉口的“瑞泰溪苑”小区。在开发该小区期间,张平作为该地产公司法人,聘请徐某担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张平因资金短缺多次向徐某借款,后因无力偿还,便以其管理的蒙自市“车行天下”二手车交易市场30%股权作为抵押,抵消徐某的欠款。之后,张平因此事多次和徐某发生纠纷。

2018年1月2日19时,张平邀约邓伟、谭玉龙、李政冲、阿虎(另案处理)、马静(另案处理)5人找到徐某,欲向徐某要回相关股份。在张平等人欲强行将徐某带走时,徐某用催泪瓦斯对张平等人进行喷射,然后逃回家中报警。张平等人为泄私愤,用石头、砖块砸坏徐某家门前的木栅栏、2楼的玻璃窗,以及徐某停在家门口的宝马车车窗。经蒙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被损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1.37万元。

为谋私利 拆毁租客门店

蒙自市警方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张平除毁坏徐某的财物之外,还曾经毁坏过其他人的财物。

王某承租蒙自“车行天下”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者为张平)内的2栋5号商铺从事二手车交易,店铺名称为“宝驹名车”。此后相继承租了蒙自“车行天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1、2、3、4号商铺,进行装修后合并使用。2017年5月26日,“宝驹名车”交纳了商铺租金50400元,房租交至2018年5月13日。

此后,张平为谋私利将王某租用的商铺租给“英茂公司”,并要求与王某解除租赁关系。王某认为自己的合同没有到期,如果要解除租赁关系,张平应当赔偿装修损失。双方为此多次协商,但一直没有达成共识。

2017年12月19日20时30分许,在租期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张平纠集被告人邓伟、谭玉龙、李政冲、李绍军等人,强行对“宝驹名车”店面进行毁坏并拆除,造成部分物品毁坏,合计损失20.84万元。在拆除过程中,张平用一辆汽车堵住市场大门,派人在市场大门及市场内部把守,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市场,强行拆除“宝驹名车”店面,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此外,张平还在“瑞泰溪苑”小区工地多次与施工方发生矛盾,引发多起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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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5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

2018年10月,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对张平等5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向蒙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原告人徐某向该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平经常纠集邓伟、谭玉龙、李政冲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手段,在“车行天下”二手车交易市场、“瑞泰溪苑”小区工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认定被告人张平、邓伟、谭玉龙、李政冲、李绍军5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平有期徒刑6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张平、邓伟、谭玉龙、李政冲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某财物损失1.37万元。

一审判决后,除邓伟外,其余被告人均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3月1日,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编辑: 甘凌菲 责任编辑: 劳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