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出台办法奖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2019-06-26 09:39:00      来源:临沧日报

日前,凤庆县出台《凤庆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对群众举报的15种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进行现金奖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奖励的举报线索,包括威胁政治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及“软暴力”追债的黑恶势力,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其他黑恶势力等15种。

 办法明确,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案件,一案奖励人民币20000元;以恶势力犯罪移送起诉的案件,一案奖励人民币10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涉案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涉案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涉案在逃的其他一般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举报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的,酌情奖励。

 “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凡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及具体的举报事实,举报内容事先未被调查或处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我们都及时兑现奖励。”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临沧日报 通讯员杨成菊)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昝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