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 日前印发的《昆明市关于加快“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昆明将用3年时间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化“美丽县城”。
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率需达到100%
《意见》聚焦的“干净”要素是分别围绕城市公共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农贸市场建设、空间环境净化、环境污染治理力度7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其中,推进“厕所革命”是建设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干净卫生的城市公共厕所,彻底消除县城和旅游景区内旱厕。城市公厕应达到5座/平方公里,繁华地段500—800米内有1座城市公厕。建设一定数量的智慧厕所、一类公厕和A级以上旅游厕所。同时,实现县城污水集中收集及处理率均达到100%、县城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
另一方面是,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的门牌、路牌、广告牌、霓虹灯、读报栏、公告栏等设施。兼顾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实施县城亮化工程,县城主干道、主街区及标志性楼宇亮化照明设施配置达到100%。加大对露天餐饮、烧烤油烟的治理力度,推行无烟烧烤。
全面消除县城内“断头路”
《意见》对宜居方面的建设要求共有11项,包括县城路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居民住房保障、县城绿化、公共安全等。其中,全面消除县城内“断头路”,县城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县城道路面积率达到15%以上。
在文化教育方面,《意见》鼓励利用老旧公共建筑设置城市规划展示厅,以及公益性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鼓励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县建设民族博物馆。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达到文化和旅游部等级评估三级以上标准。同时,明确优先发展教育,合理配置中小学和幼儿园资源,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10万人口以上30万人口以下的县城至少建成1所一级高中,30万人口以上的县城力争建成2所一级高中,切实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在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上,《意见》明确,每个县配置1所县办综合性医院,有条件的建设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县城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94张。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加强标准化建设,县城每万人口拥有2至3名全科医生。每个县城原则上有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
此外,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加强县城抗震、消防、防洪、人防等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设施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打造若干条特色鲜明街区
《意见》明确,“美丽县城”建设要充分考虑当地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因素,结合当地建筑风格、元素和特点,加强城市风貌设计,对县城主街道、标志性建筑外立面进行风貌提升改造。民族自治县风貌提升改造要凸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通过3年的努力,每个县城打造若干条特色鲜明的主题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
《意见》要求,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和指挥部。严守底线,禁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禁止突破生态红线管控、禁止大拆大建、禁止“铺摊子”“摊大饼”、禁止“千县一面”、禁止违规举债,要注重“美丽县城”建设的工作成效。组织编制“美丽县城”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法依规加快推进“美丽县城”项目建设。
昆明市已成立“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16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