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俞逍 6月17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9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告。通告指出,2019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0063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非财政供给的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在2019年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9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一类区为167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为15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此外,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个人基础信息采集的通告。通告指出,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互联网+”为主导,建设了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可靠的多渠道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要求各缴存单位认真核对并完善缴存职工的个人信息,积极配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缴存职工个人信息的维护。
通告详情如下:
关于2019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19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一、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
非财政供给的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在2019年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上限
2019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0,063.00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2019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670.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为1,500.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三、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相关事宜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严格执行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标准,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缴存基数不得高于缴存基数上限,也不得低于缴存基数下限。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7日
关于加强住房公积个人基础信息采集的通告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个人信息维护工作,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业务,提升服务缴存职工水平,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互联网+”为主导,建设了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可靠的多渠道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缴存职工的个人信息成为“互联网+”服务体系的基础,因此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采集并完善缴存职工个人信息。请各缴存单位认真核对并完善缴存职工的个人信息,积极配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缴存职工个人信息的维护。
一、核对并完善缴存职工的个人信息中,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婚姻状况、手机号码、职业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将核对后完整无误的职工个人信息交由缴存管理部进行信息修改。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