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麻约:贪腐之间的逻辑自洽
2019-06-10 16:28:11      来源:云南网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余麻约

  6月3日晚,云南卫视《清风云南》栏目播出《迷途难返的“头人”——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剖析》。专题片首次披露,2018年,在审查调查期间,余麻约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收受了某房地产开发商100余万元贿赂。(6月5日澎湃新闻网)

  这些年,在落马的贪官中,“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屡见不鲜。而这些贪官在十八大后反腐风暴劲吹形势下“不收敛、不收手”,往往是因为心存侥幸,认为劣行未曾暴露,人不知鬼不觉,将来退休后安全落地。但余麻约这位“头人”有些不同,他是在劣迹有所暴露,省纪委有关部门已经察觉并对其谈话函询时,还一边信誓旦旦向组织保证自己没有问题,一边继续收受大额贿赂;甚至转移隐匿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审查调查期间,将100余万元贿赂收入囊中。其贪欲之强、胃口之大,实属少见。

  有人也许会说,这家伙胆量够肥的了。可是仔细想想,余麻约贪到这个地步,已经没有胆大胆小的问题了。成语“利令智昏”,指人因贪利而失去理智,从而不顾一切。余麻约就有这个特点。获利的贪欲使其成为“两面人”,热衷表演、喜欢作秀,积极参加并主持所在单位“三会一课”,积极倡导对党忠诚、勤政廉政,而会后却贪得无厌、大肆敛财,收受贿赂高达200多次。

  除此之外,贪欲还使其收不住腐败的脚步,被查期间依然如此。办案人员曾经当面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沉默了很长时间,说了四个字:“麻木不仁”。是的,他已经失去理智,什么组织纪律,什么法制观念,统统置诸脑后,成了贪欲驱动下不停转动的陀螺。

  其实,贪腐二字大有关联。贪,大之忌也;腐,病之态也。因贪而腐,因腐更贪。领导干部一旦有了贪念,就必然利用职权,非法取得财物,贪污腐化,过上奢侈糜烂的生活,掉进灯红酒绿的陷阱。这中间,有着逻辑的因果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警惕不能走上这条身败名裂的道路。

  余麻约贪得无厌、大小通吃,走上了不能自拔的死路,这从反面告诉我们,今年6月起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次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多么的必要和及时。只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才能避免重蹈余麻约的覆辙。(云南网 评论员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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