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云南省统计局、省四经普办在昆明组织召开全省各州(市)统计部门、四经普办视频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统计局《关于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和建水县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指示要求,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并在全省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高质量完成全省经济普查后半程各项工作。
自2018年我省“四经普”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和普查数据质量,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普查,按照国家方法制度和普查方案做好各项工作。全省绝大多数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严格执行全国和我省经济普查方案,将经济普查的各环节都置于法律法规规范之下,群策群力抓好普查现场登记。
截至目前,全省完成近58万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上报工作,经济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我省“四经普”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从这次红河州泸西县和建水县发生的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看,仍有个别地方在经济普查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形势依然严峻,需要时刻警醒、长抓不懈。各地要从红河州泸西县和建水县经济普查违法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责任。对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始终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统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国家统计局通报精神;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意识,严格遵守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严格执行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开展好普查数据自检自查自纠和州(市)间互查工作,按照普查方案和要求立行立改,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后半程各项任务。
(开屏新闻综合云南省统计局 云视新闻七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