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劲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玉政任〔2019〕37号
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劲松 任玉溪市行政学校校长(兼);
钱树才 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免去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正处级)职务;
柳卫国 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兼)、玉溪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杨琼英 任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期来红 任玉溪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丁光师 任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许文平 任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冯卫宁 任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燕 任玉溪市水利局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林德开 任玉溪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洪卫 任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 青 任玉溪市博物馆馆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桂兰 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 勇 任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柴艳华 任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田伟 任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 磊 任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朱学红 任玉溪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舒 勇 任玉溪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勇坤 任玉溪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赵世福 任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部部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进松 任红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琼 任玉溪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免去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赵贵红 任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玉溪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殷凤林 任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玉溪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吴榕生 任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玉溪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肖慧才 任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副调研员,免去玉溪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景 明 试用期满,任玉溪市中医医院院长;
拔春明 试用期满,任玉溪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
杨其久 试用期满,任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坤 试用期满,任云南省玉溪第一中学副校长;
杨晓歌 试用期满,任玉溪市中医医院副院长;
汤文龙 在玉溪市公安局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亚波 免去红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矣向阳 免去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副处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普文林 免去红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林春 在玉溪市交通运输局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长兴 在玉溪体育运动学校保留原职级待遇;
彭寿聪 享受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待遇;
王贵元 免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 洪 免去玉溪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 峰 免去玉溪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吴保正 免去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马文福 免去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副调研员职务;
王启润 免去玉溪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刘永新 免去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提前退休。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