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回头看”以来,全省上下对标对表、强化措施、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经认真梳理,本次“回头看”指出我省需要整改的问题共58个,其中,“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42个、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6个、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未按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的问题10个。对此,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实现问题与措施一一对应、靶向施策、精准整改。对“回头看”反馈的58个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新发现的5个问题建立了按月调度机制,及时梳理分析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提出解决路径,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58个主要涉及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自然保护区管理及生态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管理、城乡环境及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及检查考核等5方面问题的整改,现已完成24个,正在整改34个。其中,整改时限为2018年年底的24个问题已完成23个;整改时限为今年年底的15个问题提前完成1个、正在整改14个;整改时限为2020年年底的19个问题正有序推进整改。此外,省级部门办理的28件投诉举报案件中,完成整改22件;各州市办理的1970件投诉举报案件中,完成整改1709件。对剩余的267件投诉举报案件,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于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对“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省纪委省监察委牵头进行了专项办理,对38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其中,厅级单位11个、县处级单位16个、科级单位11个,检查问责12次、通报问责27次;对121人进行了问责,党纪处分74人次、政务处分14人次、诫勉问责33人次、通报问责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