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劳学丽 5月9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春燕就《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了发布。提出6部分20条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在安全发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6部分内容分别为:提出切合云南实际的工作目标、把加强源头治理作为促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首要任务、把健全防控机制作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关键措施、把提升监管效能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有效手段、把强化保障能力作为打造安全发展型城市的基础支撑、突出把加强统筹推动作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
结合云南实际情况,在工作目标方面,提出了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省力争建成2个以上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各州(市)至少建成1个安全发展示范县(市、区),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安全发展示范镇(街道),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安全发展示范社区的工作目标。
据王春燕介绍,《实施意见》以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为基础,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城市企业安全准入,依法严格管理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建立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专业救援的工作机制,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提高灾害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广泛应用。建设5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测大数据平台,提升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提升市民安全素质和技能。
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措施要求方面,王春燕表示,要广泛学习宣传、解决重点问题、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改革。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推动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安全生产难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平安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马锐、省交通运输厅安全总监和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张绍稳、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陈根献、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刘刚出席了当天的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