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们正在教练的指导下练习游泳 周灿摄
5月6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布了4月份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安宁市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游泳场所统一卫生监督检查和游泳池水质抽检结果,其中83家游泳场所中水质不合格的为15家。(5月6日 云南网)
一共抽查了83家游泳场所,其中水质不合格的就有15家,不合格率高达近20%,这个结果显然是令人不满意的,也势必会让热爱游泳的人们心生担忧。
游泳池的水质不合格,这个事情是小事吗?非也。任何人到游泳池游泳,都会与泳水亲密接触,可是当水中的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尿素均超过国家标准,人们在游泳的时候已经不是在享受强身健体的快乐,而是冒着生命危险在运动,这样的代价未免有一点大。
对公众来说,如果不合格的只是一两家,还是可以勉强接受的,可是现在抽查了83家,多达15家不合格,这个偏高的不合格率已经发出了警示,那就是一定要管住这一池子水,一定要防止因游泳导致的传染病等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市民的健康权益。
要管住游泳池里的水,首先得从整改做起。对于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游泳场所而言,既然知道了问题所在,就应当实实在在地按高标准整改,如加快整池换水的频率,加大水质漂洗的力度,控制到场游泳的健身者数量等。对于在抽查中未被选中的游泳场所,也应当举一反三,稳保水质安全提升新台阶。
其次,要保证水质安全,应做到自我约束。既然游泳场所的卫生与否和游泳爱好者的健康紧密相关,那对于合法经营者而言,加强行业自律,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将健康放在首位,以职业准则要求自己,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本职,为安全水质把好最后一道关,如此,又何须忧心被查呢?
其三,要管住游泳池里的水,检查的力度也不能降。能够自我约束是好事,但是因为投入的成本等问题,有些经营者可能并不“自觉”,这就需要通过加强检查将其“揪出”。不定期检查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及时公示水质抽检结果,建立“红黑榜”制度等,当检查的结果直接影响经营的状况,相信对那些心存侥幸者的经营者而言,也会对泳池的水质上点心了吧。
安全从来无小事。以“20%的不合格率”为警示,切实把游泳场所的水质管好,这是在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全负责,同时也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高永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