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评劳模拿“五一”劳动奖章 云南出台惠台措施鼓励台胞来滇就业创业
2019-05-07 19:56:4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硕 为了更好地解决台湾同胞在滇学习、就业、创业、生活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5月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云南省《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灿强调,发布的“75条措施”旨在鼓励和支持台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云南学习、就业、创业和生活,逐步为他们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待遇,充分体现了云南主动与台湾同胞分享云南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和机遇的善意诚意。

 据介绍,“75条措施”中涉及台胞在云南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的,共计29条,涵盖了学习、实习、培训、就医、入学、人才申报计划、求职就业、创业、医养、参加执业资格考试、银行卡办理、电子支付、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租房、社会保险、住宿、旅游、紧急救助等内容。其中,细化到在云南居住一年以上的台湾同胞甚至可以办理云南各地旅游年卡,享受前往指定景点一整年不限次数的入园游览服务。

可评劳模 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提供与云南居民的同等待遇,落实到具体政策上为:在云南生活满6个月的台湾同胞可以依照规定程序旁听、列席人大、政协相关会议;在云南工作的台湾同胞可参加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表彰奖励活动评选;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通过相关选聘程序担任云南省特邀调解员、仲裁员、企业法律顾问等。

 保障台湾同胞与大陆员工同等享受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待遇,在云南就业满6个月的台湾同胞,失业后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享受相应就业服务。台湾同胞在云南创业、就业申请公租房时享受云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鼓励在云南的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为台湾同胞办卡开户提供便利,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使用电子支付服务。

入学就医有优待 就业创业有支持 

对于实际生活中台湾同胞面对的问题,“75条措施”也给予了回应。台湾同胞可享受就医定点绿色通道;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入学和升学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享受当地对台湾同胞子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报考有关高校,支持云南省内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为台湾青年学生提供实习岗位。

 为鼓励台湾同胞在滇就业创业,鼓励台湾教师来云南高校任教,其在台湾取得的学术成果可纳入工作评价体系。台湾同胞可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自愿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执业注册。 

鼓励台湾青年来云南就业创业,参加青年创新创业赛事,支持入驻各类“双创”基地,同等享受省、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各类创业项目扶持、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生产经营场所和住房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

 支持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台湾同胞及近3年在现工作岗位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在云南申报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将协助来云南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台湾专业人才申报国家人才计划,鼓励来云南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台湾专业人才申报云南省人才计划。

鼓励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高校等通过自建、合建、联建等方式,建设以台湾大学生为重点的“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园”,省政府适时对优秀示范园给予奖补。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