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昆明盘龙公安分局扫黑办公开征集刘云红、李志权等人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通告全文
近期,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经缜密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云红、李志权、张永杰、尚诚、常学福抓获归案,该涉恶犯罪团伙在我市盘龙区、五华区、禄劝县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按照“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理念,为依法严惩刘云红、李志权等人涉恶违法犯罪团伙,彻底查清其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有关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如实提供线索,特别是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请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凡提供有价值和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云南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有关举报奖励标准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并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1.举报电话:0871-65152110。
2.邮寄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碧桂园凤凰湾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刑侦大队,邮编:650000。
3.联系人:王警官 19988578996 刘警官15887123807
盘龙公安分局扫黑办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涉案人员基本情况
1.刘云红,女、身份证号:53011119770403xxxx,户籍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尚家营。
2.李志权,男、身份证号:53302319901125xxxx,户籍地:云南省保山市界头镇。
3.张永杰,男、身份证号:53300119871012xxxx,户籍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
4.尚诚,男、身份证号:53011119840907xxxx,户籍地: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
5.常学福,男,身份证号:53292619900326xxxx,户籍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