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在执行公务
到今年4月份,刘辉担任法警正好满20个年头。20年来,他处理过不计其数的案件,谈及今年初获最高人民法院“最强执行干警”提名,以及刚刚获得的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时,刘辉说:“这都是执行局大家一起努力拼来的荣誉,可不是我一个人的。”
曾被群众谩骂2小时,坚持说理解决纠纷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3年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警务中队共计出警2796人次,足迹几乎遍布全国各地,查封、冻结、扣划700多次,扣押车辆46辆,协助腾房300余套……作为中队长,刘辉参与了其中超9成的行动,他和中队其他干警,一起为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刘辉和他的执行警务中队,负责着整个法院执行案件的查封、冻结、扣划、协助扣押、强制腾房、司法拘留、据传等强制措施。说通俗些,就是工作中有较大概率会面对绞尽脑汁、拒不执行的“老赖”。不过,看尽“老赖”各种花样的刘辉,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执法,竟然是“被骂”。
执行工作中,刘辉注意和群众沟通说理
“那是2005年,中队执行5起拖欠物业费的案件,每户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大概就1000多元不到2000元。由于这5户业主与物管的矛盾由来已久,加之败诉,业主便将积压已久的怨气尽数撒到执行干警身上,在现场对包括我在内的干警进行了长达2小时的辱骂。”刘辉说,当时在场的干警都十分生气,但他一次次示意同事们不要动怒。
“从他们的谩骂中不难听出,败诉的业主并不是不愿支付物管费,而是希望能得到与之相匹配的物业服务。”刘辉说,顶着谩骂,他们一遍遍向业主进行解释,最终,几名业主支付了物管费。对于这次“被骂”,刘辉至今记忆犹新。
这次“被骂事件”,刘辉不但没觉得委屈,反而进行了思考与总结。“首先,执行干警应该要学会换位思考,争取在每一次执行中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我不希望能得到每一个被执行人的理解,但干警可以在一些细节中表现出人性关怀,体现执法者的素质。”
面对“老赖”和抗拒执法,敢于强制执行
2017年5月16日,申请人将已被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的宝马车,从大理开到盘龙区人民法院交由执行法官依法处置。车辆刚刚停到法院门口,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就被不明身份的8个人使用催泪瓦斯强行拖下车,法院查封的车辆遭遇公然抢夺,并被对方迅速驾驶逃离。
刘辉听到申请人呼救后,迅速驱车追赶,在法警大队及辖区派出所的配合下,20分钟后就将涉案车辆重新控制。最终,雇人劫车的老赖被法院依法处以15日司法拘留。
刘辉和同事开展执行工作
2018年4月9日,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到富滇银行昆明岔街支行下辖新迎支行进行依法扣划,新迎支行工作人员拒不配合,留置送达亦拒不接收。随后,法院执行干警欲将相关工作人员带到法院说明情况时,又发生了阻碍执法事件。刘辉与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将新迎支行行长、副行长等7名涉事工作人员带到法院。
经训诫教育,7名涉事工作人员均认识到错误,并做出深刻书面检讨。随后,该支行上级部门领导迅速赶到法院进行道歉,保证认真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随后,盘龙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该支行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该支行7名工作人员处以人民币2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对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作出司法拘留10日的决定。
执行战线坚守20个春秋,多次获得荣誉
在执行事业上坚守了20个春秋,刘辉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昆明市法院系统优秀司法警察”,并获最高人民法院“最强执行干警”提名。今年,他又获得了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
在工作中,他总是任劳任怨、加班加点,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他的带领下,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警务中队在执行攻坚行动中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堡垒”,为群众维护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刘辉的工作是忙碌的,他正和记者聊着,电话铃声突然打断了采访。他通过电话简单了解情况后,立刻带领中队干警赶往了下一个执行现场。(昆明信息港 记者合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