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近日通报2018年度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去年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文物执法巡查244264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1467起;“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接收文物违法举报信息2138条。
通报显示,去年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安全检查342550次,检查文物单位546948处,发现安全隐患124367项,整改114759项;督察督办文物安全案件事故171起,重点督办河南安阳殷墟遗址遭盗掘案、青海都兰热水墓群被盗案等37起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案件事故,对北京市颐和园瞰碧台、北京市清华大学早期建筑明斋楼等3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事故进行现场督察。
另外,国家文物局还联合公安部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221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2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45名,追缴文物8440件。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表示,从总体来看,2018年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违法案件85起,同比下降5.5%。文物安全案件数量有所下降,2018年接报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各类文物安全案件事故171起,同比下降了57.3%。重大文物火灾事故数量有所下降,2018年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事故3起,过火面积均未超过60㎡,损失较往年有所减轻。
“但目前仍有15个省份尚未将文物安全工作完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市县级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一些文物单位无专门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有些省份没有执行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有关要求,存在报送不及时、甚至隐瞒不报等问题。”陈培军说。 (光明网 记者李政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