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诱抢劫一涉恶团伙获刑
2019-04-24 09:24:36
来源:春城晚报
他们以“女性朋友”为诱饵,将被害人约至宾馆或出租房,“诱饵”传来消息后,他们便组织人员来到事发现场以发生不正当关系为由,在暴力的威胁下强行转走被害人支付宝或微信账户里的钱财……昨日,官渡法院对被告人何某、冯某云、林某斌、付某、杨某荣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依据公诉机关官渡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18年6月至7月间,以被告人李某某为首,被告人何某、冯某某、林某某、付某、诸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借“女性朋友”为诱饵,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在官渡区晓东村、小板桥一带的酒店里多次“色诱抢劫”作案。受害人不服从,他们便采取暴力的方式,强行抢走财物,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该涉恶犯罪团伙就抢劫作案四起,劫取财物价值共计38838元。如此短时间内实施的抢劫,给受害人造成伤害,也给周边宾馆、民众带来极大的不安全感。尤其是本次案件中,还涉及几名未成年人,甚至是以未成年人为首,令人痛心。最终,何某、冯某、林某彬等被告人被判处五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扣押在案五被告人用于作案的手机五部,依法予以没收。(春城晚报 记者刘嘉)